電動自行車以其輕便、經濟等優(yōu)點進入市場,成為很多家庭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激增,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也在逐年增加。據統(tǒng)計,我國城市交通事故有近一半和電動自行車有關。有人身傷亡的道路安全事故中,電動自行車事故占三分之一。
近日,河南駐馬店、四川自貢、廣西賀州、廣東佛山等多地開展專項整治,嚴查有關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河南駐馬店泌陽縣發(fā)布了告知書,明確規(guī)定2021年8月30日前對于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懸掛免費綠牌,對不符合標準的懸掛黃牌,對非標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懸掛防盜識別編碼,逾期不再辦理。此外,自9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和未進行防盜識別編碼的非標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禁止上路行駛。
廣西賀州也出臺規(guī)定,明確2021年9月1日后,沒有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行駛。
在廣東揭陽市揭東、空港發(fā)布的公告中,明確提到,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須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上牌,對駕駛無牌證“摩電”的將一律扣留車輛。與此同時,揭東、空港兩地還嚴禁未滿16周歲青少年駕駛電動自行車。
除了對無牌車管理外,四川自貢對騎乘人員也作出了規(guī)定,要求必須戴頭盔,并且不能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隨意穿插、強行占道。自貢交警還提醒,酒后不要駕駛電動自行車。
早在2018年,國家工信部就發(fā)布了電動車“新國標”,明確電動自行車的.高行駛速度不高于25公里/小時,總重量不高于55公斤,電池電壓不高于48伏?!靶聡鴺恕庇?019年開始執(zhí)行,考慮到實際情況,各地區(qū)根據自身的情況設立了3-5年不等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后,如果電動車不符合3C認證,不符合工信部目錄車型,不符合當地上牌車型,沒有發(fā)票,沒有合格證等,將不能上路行駛。
北京規(guī)定的過渡期將于今年10月31日結束,過渡期結束后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會被依法扣留、處罰。從7月開始,北京市多家電動自行車門店已經開展超標車以舊換新服務,部分社區(qū)也開展了廢舊電動自行車回收活動。
而過渡期已滿的深圳、石家莊等多地針對電動自行車安全的專項整治已經展開。
對于無牌上路行為,深圳規(guī)定,對在限行或禁行區(qū)域、時段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將扣留車輛并處2000元罰款;一年內受到5次以上罰款處罰的,違法行為信息將錄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
對電動自行車載人行為,海南、廣東等地規(guī)定,成年人駕車只能搭載1人,搭載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應當使用安全座椅;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
7月17日起,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非法改裝、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安徽祁門縣于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間針對電動自行車未登記上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福建晉江交警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
四川成都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侵走機動車道、改裝改型、逆向行駛、違法載人載物等重點違法行為持續(xù)開展專項治理至9月30日。
河北石家莊在主城區(qū)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將持續(xù)至2021年12月31日。
除了交警現場執(zhí)法管理外,在未來,電子警察或將應用于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治理中。在合肥,公安交管部門大力推動智能交通三期項目建設,系統(tǒng)建成完善后,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或將被納入電子警察攝錄交通違法事項。
安徽蚌埠交警在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過程中曾表示,整治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出行意識,整治絕不是一陣風,會繼續(xù)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的教育和處罰力度,為市民出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除了加強道路監(jiān)管,各地也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違停行為的管理。
強化監(jiān)管電動自行車違停行為,原因之一是防范火災。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今年7月發(fā)布的信息顯示,今年以來,全國發(fā)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6462起,電氣故障和自燃是主要原因,分別占電動自行車火災總數的62.1%和23.5%。
此外,超載使用車輛,非法改裝控制器,將體積大、容量小的鉛酸電池非法改裝成體積小、容量大的鋰電池,也容易導致電池出現“熱失控”?!帮w線”充電、室內充電、樓道隨意停放電動自行車等違規(guī)行為,也極易引發(fā)火災。
近年來,為了治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亂象,政府相關部門、社區(qū)、物業(yè)都采取了一些舉措。今年,應急管理部發(fā)布《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確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
消防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需要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六不準”原則(不準停放在樓梯間,不準占用消防車通道,不準亂拉亂接充電線路或長時間充電,不準在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停放、充電,不準違規(guī)改裝電動自行車,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池和充電設備),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可能,千萬別只顧“方便”忘了“安全”。
轉自人民網